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
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旗下基金“江信聚福定期开
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”(以下简称“江信聚福”)所持有的“13平国资”
(代码:124425)2014年12月9日在交易所的收盘价异常。为使持有该债券的
基金估值更加公平、合理,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[2008]38
号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》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
相关制度等规定,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,本公司决定于2014年12月9日起
对江信聚福所持有的“13平国资”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
银行间债券“13平度国资债”(代码:1380352)的估值净价予以估值。
特此公告。
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2014年1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