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惕洗钱陷阱,保护自身权益——反洗钱“早春行”系列宣传2024-03-18

  什么是洗钱?

  洗钱是指为了掩饰、隐瞒毒品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走私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、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活动。

  为什么要反洗钱?

  有利于发现资助犯罪活动的资金来源和渠道,遏制相关犯罪;有利于维金融安全、经济安全;有利于消除洗钱犯罪活动给金融机构带护社会安全、社会信用;有利于维护未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,促使金融机构依法合规、稳健经营。

  消费者该如何配合反洗钱工作?

  (1)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;

  (2)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;

  (3)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信息、银行卡;

  (4)不要出租或出借带有个人信息的电子设备;

  (5)不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取款或提现;

  (6)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;

  (7)警惕网络洗钱犯罪,增强反洗钱意识;

  (8)勇于举报洗钱活动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

  消费者要防范洗钱陷阱,切记:

  (1)不可出租、出借、出售个人身份证件或银行账户等。

  (2)保护个人隐私,拒绝将网上银行账户的用户名、密码、动态口令等关键信息告诉他人,避免卷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。

  (3)选择正规的官方渠道进行充值缴费,优惠力度虽小但有保障。

  (4)不要轻信较大折扣充值广告,警惕低价充值陷阱。

  洗钱案例分享:

  占某以刷POS机方式协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,其无正当理由,协助杨某、刘某二人将骗取的公积金贷款通过其超市的POS机刷卡提现,每笔收取手续费2000元,并将部分骗取的公积金贷款通过银行转账至杨某、刘某指定的账户。在一年多的时间里,占某用其本人绑定POS机某银行账户共向杨某、刘某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323.1万元,占某收取手续费共计6万余元。某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为金融诈骗犯罪提供资金账户,并协助掩饰、隐瞒金融诈骗资金的来源和性质的案件进行宣判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91条等规定,判决被告人占某犯洗钱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十六万二千元。